婚姻家庭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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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

时间:2010-02-06 13:4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师资介绍



            陆士桢
                
                       陆士桢,女,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电视台青少频道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社会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
曾任团中央学校部干部、辅导员杂志社副总编辑,在高等学校任少年工作系、社会工作系主任、教务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书记、常务副院长等职前后18年。
主要著述有《青少年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中国儿童政策概论》、《城市青少年弱势群体状况及救助体系研究》等,研究方向是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青少年儿童研究。获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



            罗慧兰
罗慧兰,女,中华女子学院教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兼专家组成员,北京市委讲师团课程培训专家。
高校教龄20年,主要研究领域为:女性学、心理学、婚姻家庭。
主要课程:“职业女性形象塑造”、“心理调适与心理健康”、“女性性别优势与潜能开发”、“两性情感与婚姻家庭”等。
代表作《女性学》2002年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


            郭建梅
郭建梅,女, 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专职公益律师。
主要社会职务有: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中国女律师联谊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北京市海淀区第八届政协委员。
主要研究方向:法律援助、妇女人权及公益诉讼等,曾参与编写了《当代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律援助的理论与实践》、《家庭暴力与法律援助》、《妇女法律援助案例·指南》、《婚姻家庭疑难百问》、《人身权利疑难百问》、《劳动权益疑难百问》、《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多部书著,与人合著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南》一书获中国妇女优秀读物三等奖。
大学毕业后,先后任职于司法部研究室、全国妇联法律顾问处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期间一直关注并致力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1989年至1993年,专职参与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组工作,做了大量调查,撰写了四十多万字的关于妇女法的文章和材料。
1993年至1995年,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主持实施了《中国妇女法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课题项目。该项目对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撰写了二十多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
1995年参加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律师论坛,之后发起成立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1996年辞去《中国律师》杂志社主编助理工作,到中心专职从事妇女法律援助至今。她为自己设定的目标是:要成为中国第一代优秀的、有影响力的NGO人和公益律师。现在,她带领着她的同行者迈向理想之颠的步伐更为坚定、有力。
2005年,她与全球千名杰出妇女一起共获本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被《南风窗》杂志评为“2005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并被《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列入“2006公益维权年度人物候选榜”。
2006年12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公益事业发展论坛暨百位公益楷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上,被授予“公益楷模”荣誉奖章及证书。
2007年3月14日,荣获由美国国际妇女权益组织‘重要之声’环球合作伙伴关系颁发的“2007年全球女性领导者奖”。
2007年7月10日获得由美国旧金山法律援助协会颁发的“公益律师年度人物奖”。



            陈晓敏
陈晓敏,女,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副主任,女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上海市女性人才研究会副主任,大连大学女子学院兼职教授,北华大学人文学院客座教授。
研究领域:婚姻家庭、妇女\社会性别,社会工作。
自1983年以来先后从事编辑、科研,教学工作。
主要著作:
《无巢的自由鸟——侃独身》,吉林人民出版社,(专著)1992;
《21世纪中国农村家政》,第二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家政管理》,中国农业出版社,第二作者2003;
《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二主编,2005;
《农村家庭教育指南》,中国农业出版社,主编,2007等
论文类:
1、21世纪中国家庭新时尚,(独立完成)《社会》2000、4
2、完善离婚条款,提供单亲离异母子家庭的生活保障,(独立完成)《女性权利》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1
3、社区矫正中的社会性别视角(独立完成)《法治论丛》2003、5
4、“空巢”家庭现象论析(第一作者)《长白论丛》2003、6中国人大复印资料·新思路,2004、1《妇女研究在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6、9
5、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空巢家庭(第一作者)《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4、1
6、关注妇女的人身安全,增加和细化保障妇女人身权利条款(独立完成)《法治论丛》2004、4
7、、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预防犯罪体系的实证研究(第一作者),《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7
8、城市老年妇女生活照料的社会支持网络实证研究,独立完成,第一作者,北华大学学报,2006、6  新华文摘,2007,7(论点摘编)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妇女研究》2007、2全文转载
9、运用社会工作方法,进行女大学生成长教育的研究,2006年中国社会工作年会交流论文
10、上海市构建社区禁毒防控体系实证研究,第一作者,《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6、4
11、社会转型背景下的企业社会工作,独立完成,《企业研究》,2006、7
12、转型社会中空巢家庭夫妻关系实证研究,独立完成,《社会变迁中的学术思考》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马忆南
马忆南: 女;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英国布里斯托大学访问学者。
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委员,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栏目专家,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起草组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司法解释起草组专家。
研究领域: 婚姻家庭法  继承法   民法  妇女与法律
学术著作:《婚姻家庭法新论》、《婚姻法修改论争》、《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商法卷》以及几十篇学术论文。



            叶文振
叶文振,男,1955年生,福建省闽侯县人。1982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并留校任教。1985年获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资助前往美国留学,先后获得美国犹他大学社会学硕士、博士学位,随后又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人口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现任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厦门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全国妇联厦门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副主任;
厦门大学福建女性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中国人口学会理事、中国妇女研究会会刊《妇女研究论丛》编委会委员;
福建省和谐社会研究会会长、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人口学会副会长、福建省社会学会副会长、福建省城市经济研究会副会长、福建医科大学、集美大学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女性研究中心顾问;
2006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教学之余从事女性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跨学科和多学科的比较研究。申请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和美国福特基金等科研课题资助十余项,到2006年公开发表中英文学术文章101篇和非学术文章64篇,出版专著、合著和编著9部,组织撰写调研报告10篇。学术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妇女地位、生育行为、婚姻家庭、流动妇女与儿童、社会经济学和可持续发展等研究领域。
论文《论生育文化与家庭制度的协调发展》获第十二届中国人口文化奖金奖,论文《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及其影响因素》获第一届中国妇女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论文《当代中国婚姻问题的经济学思考》与专著《孩子需求论:中国孩子的成本和效用》分别获第二、三届中国人口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其他科研成果还获福建省第五、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上海市第五、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
1.《孩子需求论:中国孩子的成本与效用》,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中国婚姻质量研究》(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3.《中国婚姻研究报告》(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女性学导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徐安琪
徐安琪,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兼任中国社会学学会理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妇女学学会理事,上海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家庭文化建设促进会常务理事,上海社会科学院家庭研究中心主任,院妇女研究中心主任。
    自1982年起从事婚姻家庭研究已达25年,主要研究方向:婚姻质量、夫妻权力、性别角色、离婚和单亲家庭,并在院研究生部讲授家庭社会学课程。
    近年主要研究成果——专著:《风险社会的家庭压力和社会支持》,上海社会科学院2007年版;《中国婚姻研究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中国婚姻质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获第五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世纪之交中国人的爱情和婚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论文:
“离婚与中国女性的家庭地位和权益”,《浙江学刊》2007年第1期;
“家庭:转型期的功能变迁和政策支持”,《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夫妻权力与妇女家庭地位的评价指标:反思与检讨”,《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4期;
“孩子的经济成本:转型期的结构变化和优化”,《青年研究》2004年第12期;
“单亲主体的福利:中国的解释模型”,《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4期,获上海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
一等奖;
“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其影响因素”,《妇女研究论丛》2004年第1期;
“女性婚姻家庭观的国际比较”,《社会》2004年第1期;
“婚姻质量:婚姻稳定的主要预测指标”,《学术季刊》2002年第4期;
“中国离婚率的地区差异分析”,《人口研究》2002年第4期;
“单亲弱势群体的社会援助”,《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父母离婚对子女的影响及其制约因素”,《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获第六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论文类二等奖;
“婚姻暴力:一般家庭的实证分析”,《学术季刊》2001年第3期;
“婚姻权力模式:城乡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台湾大学《社会学刊》第29期,获中国社会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
一等奖,全国妇联、中国妇女研究会第一届妇女研究优秀论文一等奖;
“择偶标准:50年变迁及其动因探析”,《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6期,获中国社会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婚姻质量:度量指标及其影响因素”,《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以上研究成果均为个人或第一作者发表)。



            潘允康
潘允康,男,从1980年开始从事专业社会学研究
工作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职务、职称、社会兼职:研究员
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
天津社会学学会副会长
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
天津市人大代表
天津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城市社会学学科首席专
主要研究方向:家庭社会学  城市社会学
主要著作:
《家庭社会学》 重庆出版社 1986年
《现代家庭生活方式》 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
《在亚社会中沉思》 中国妇女出版社 1989年
《家庭导论》(译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1年
《当代中国家庭大变动》 广东人民出版社 1994年
《中国家族之变迁》(日文) 日本东京岩波书店 1994年
《家庭社会学》 中国社会出版社 中国审计出版社 2002年
《社会变迁中的家庭》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2年
《社会学视野中的大城市发展模式研究》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6年
主要论文:(300余篇)
《中国城市现代家庭模式》(等) “社会学研究” 1987年第3期




            毕淑敏
毕淑敏,国家一级作家,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全国委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
女,汉族,祖籍山东,1952年10月生于新疆伊宁。1969年当兵,分配至西藏阿里军分区,任卫生员、助理军医、军医。1980年转业回北京,任内科主治医师,卫生所所长。1987年发表处女作《昆仑殇》,1991年获文学硕士学位。2002年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硕士、博士方向课程结业,注册心理咨询师。
著有《毕淑敏文集》十二卷,长篇小说《红处方》《血玲珑》《拯救乳房》《女心理师》等。共计300余万字。曾获小说月报第四、五、六、七、十届百花奖、昆仑文学奖、青年文学奖、当代文学奖、解放军文艺奖、北京文学奖、北京市第一届文艺奖、北京市第四届文艺奖、庄重文文学奖、陈伯吹文学大奖、北京市建国45周年文艺奖、北京市建国50周年文艺奖、北京市建国55周年文艺奖、第二届中国女性文学奖、台湾第16届联合报文学奖、台湾第17届中国时报文学奖、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获五个一工程奖……等各种奖项。


            王伟
王伟,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治学教研部原副主任,厅局级,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
长期从事伦理学,重点是行政伦理学的教学与研究;同时进行公共管理、行政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政治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兼任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咨询专家,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成员,中国气象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中国职业道德研究会会长,中国行政伦理研究会会长,中国环境伦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伦理学会会长,北京“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传媒策划专家组组长等职。
已出版:
《行政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
《我们面临道德选择》(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中国韩国行政伦理与廉政建设》(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出版)
《马克思主义两性观》(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
《性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等10余部专著。
主编
《行政伦理概述》(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
《公共行政伦理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5年出版)
《地球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
《军人伦理学》(军事科学出版社1986年出版、获全军优秀著作二等奖)
《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应用伦理学卷》、《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婚姻家庭伦理学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
《ZM理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获北京市社会科学著作二等奖)
《共创文明》(京华出版社1996年出版)
《全球进程中的伦理建设研究》(党建出版社2002年出版)等十余部著作。
多部著作分获国家级优秀教材奖,全国“五个一工程 ”优秀著作奖等。发表各类文章约300篇;其中,应邀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发表《论领导干部道德》、《论“以德治国”》、《论公民道德建设》、《加强公共行政伦理建设》、《常修为政之德》、《论职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保持先进性》、《论爱国主义》、《论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文章数十篇。
曾前往日本、美国、韩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俄罗斯、加拿大等国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进行学术访问、考察或讲学。多次在诸如第七届世界反贪污大会、第三届世界行政科学大会等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在国外或境外发表论文约20篇,出版著作一部:《行政伦理与廉洁政府的建设》(韩国行政研究院1998年出版)
主持、参与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课题。参与中央若干文件(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务员法》等)的讨论、起草和修改工作。近期主持完成了交通部委托的《公路管理体制研究》;首都文明委委托的《首都文明区县评估体系研究》、北京市委宣传部委托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构建和谐 —— 北京市建设和谐家庭初探》等课题。
应邀为北京市委、浙江省委、新闻出版总署、河南省委省政府、福建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国电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数十个单位讲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
            刘启林
刘启林  男  64岁  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伦理学家
1964年作为著名学者李奇的研究生开始伦理学的研究工作。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秘书长、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等职。现任中国伦理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第二届副会长等职。主要著作有《共产主义道德概论》、《婚姻家庭道德》、《伦理道德漫谈》等书,主编了《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名家》、《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家》等。


            杨大文
杨大文,男,1933年,江苏常州人,中共党员。
少年时代从事部队文艺工作,1952年调干入学,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现任北京人文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所所长。兼
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常务理事等职。
曾任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妇女儿童专门小组成员,民政部婚姻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副会长,《法学家》杂志主编,《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民事卷副主编等职。
主攻民法学、亲属法学,曾培养硕士生数十人,博士生约三十人,历年来发表教材、专著、论文多部(篇)。多次主编婚姻家庭法学统编教材。其中,《婚姻法教程》(1982年)获司法部全国优秀法学教材奖;七·五规划统编教材《婚姻法学》(1989年)获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一等奖;《婚姻家庭法》(二十一世纪法学系列教材,2001年)获司法部优秀法学教材和科研成果二等奖,被评选为教育部推荐教材;主编《婚姻家庭法学》(第二版)教育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九·五规划统编教材《亲属法》第四版被列入十一·五规划统编教材。其他如《民法概论》(1982年)、《继承法》(1988年)等亦曾获有关部门奖励。
近三十年来多次参与立法工作,曾任《婚姻法》(1980年)、《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组成员。在修改《婚姻法》的前期工作中,受修法领导小组委托,任专家试拟稿起草组召集人,在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时,任专家组成员,并曾撰写法典化民法中婚姻家庭编的建议稿。
个人传略包括学术经历和贡献等,被收入《中国社科精华》(政治法律卷)和《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巫昌祯
巫昌祯,女1929年11月17日出生,江苏句容县人,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邀博士生导师。
简历:1948年考入北平朝阳大学,1949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10月保送前中国政法大学三部学习,后转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4年以全优成绩毕业,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后改名为中国政法大学)任教至今。
教学方面:主讲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家庭社会学等课程。同时,还受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业余大学、中央电大、北京电大、辽宁电大、中华律师函授中心等部门的主讲教师。七次受到全国性奖励。
科研方面:主持、参与七项课题项目的研究,三项获奖。出版了个人撰写、主编等著作约40部,发表论文约百篇。如《婚姻法论》、《继承法概论》、《当代中国婚姻家庭问题》、《中国法学四十年》、《走向21世纪的中国婚姻家庭》、《中国妇女的法律地位》、《妇女法学习读本》等,多次获奖。
参与立法与社会兼职方面:先后参加七次国家立法工作,曾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妇联执委。离休后仍担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顾问、中国妇女学研究会顾问、中国女律师联谊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民政部社会工作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职。


            陶春芳
陶春芳  女   原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妇女研究会顾问。
1990年主持第一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编了《中国妇女地位概观》;主持中国妇女生育健康项目,出版了论文集;主持国家“八五”课题“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妇女问题”;主编了《中国妇女统计资料1949-1989》、《中国性别统计资料1990-1995》、《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丛书,合著《婚姻与家庭生活》。


           李明舜
李明舜: 男,河北省饶阳县人,
法学教授,现任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秘书长
一、主要社会兼职
1、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2、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
3、北京市立法咨询专家;
4、北京市法学会理事;
5、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专家组成员;
6、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7、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8、东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9.北京市“148”法律服务专家;
二、主要研究领域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妇女人权、妇女法学、证据法学。
三、参与立法活动
1.2001年参与了婚姻法修改;
2.2002年参与了《民法典。亲属编》的制定;
3.2003–2005年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专家组成员。
四、主要研究成果
出版《妇女权益法律保障研究》、《婚姻法中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女性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著作28部;发表《民法典的制定与结婚、夫妻制度的完善》、《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思路与具体设想》等论文30多篇。
五、主要获奖事项
曾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反家暴杰出贡献奖,全国妇联中国妇女研究会首届优秀成果三等奖,全国十佳时代男性等荣誉。



             马晓年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 性医学科  主任医师
性别:男  民族:汉  籍贯:山西汾阳  出生日期1945-5-8
主要经历:
1969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医学系;
1981年毕业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基础所,获医学硕士。
1982---1983 年在英国汉丁顿研究中心和利物浦大学临床药理系做访问学者;1984---1996在国家计生委科研所从事生殖药理、男性不育与性医学研究工作;
1996年6月起在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原电子工业部402医院)任主任医师,从事性医学临床和研究工作。通过对2万多名病人的临床诊治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多年来指导进修生9名(含3名研究生,其中一名为美国医学人类学博士生)并和外院医生开展男科学和性医学的临床研究多项。20年来已主编、共同编写和翻译50多种专业和科普书籍,发表了50多篇论文和综述等,发表了2000多篇科普文章。
自1993年起连续3次获美国性学委员会颁发的性治疗学家资格证书,是我国大陆唯一获此殊荣的医生。目前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中国性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性学会性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北京性健康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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