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9 月人社部决定取消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社会各界学习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咨询技能的热情不减,广大心理培训机构和学员都希望有一个心理咨询师培训的替代产品,承担起继续普及心理学知识、培养心理服务人才的任务。
人社部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技能鉴定是以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郭念锋教授为首的一批学者在心理卫生协会的支持下,配合政府部门开创的一项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在政策变化、政府退出职业鉴定后,中科院心理所自觉有责任和义务继续推进心理咨询行业的工作。因应政策的变化和业界的呼声,心理所于2017年底,组织了一批专家,在人社部心理咨询师专家组的支持下,开发了本培训项目。
心理咨询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应该是政府宏观监管,行业自我管理、自主评价(认证)。但目前相关政策还不明确,行业内准备也不充分,所以短期内启动行业评价(认证)不现实。在政策真空期,推出本项目,作为通过非学历教育普及心理学知识和培养心理服务人才的过渡性安排。
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成立于1951年,其前身为创建于1929年的研究院心理研究所。心理所是我国唯一的级心理学科研教学机构,也是心理学会和心理咨询师协会筹委会的挂靠单位,拥有长期的心理学全学科的科研积累和雄厚的教学资源。心理所的继续教育工作也很有特色,多年来为社会各界培养了近10万名心理学人才,心理所继续教育学院目前开设有近300门心理学基础和专业课程。
心理所和国内外心理学机构有广泛的联系,可以有效整合国内外资源为本项目提供支持。
现有的心理咨询师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是以心理所为主的专家组织开发的。十几年来,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也一直是以心理所为主的一批专家在提供命题服务和技术支持。心理所对国内心理咨询行业的现状有深刻的了解,对社会的需求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因此,无论基于历史还是现实,心理所启动本项目都具有合理性。
不是认证,更不是职业资格。这是一个培训项目。项目颁发的合格证书可以作为持证者受过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咨询技能培训的有效证明,也可以作为持证者开展心理服务的资格参考。
这是一个全新的项目,课程设计参考了《心理咨询师职业标准》,内容比原来的考证培训更丰富,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课程覆盖了原来三级教材的内容和部分二级教材的内容。如果一定要和原人社部的咨询师证书比照等级,可以把本项目证书定位为三级+。
已经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者不是本项目的目标人群。取得三级证书者根据需要,可以选择学习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课程。
心理咨询现在是非准入行业,并没有明确具备什么样的资格才能从事心理咨询工作。不过心理咨询是一种专业性非常强的职业,从业者须恪守职业伦理,有扎实的心理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基础,接受过系统的咨询方法和技能训练,最好在专业督导的支持下,经过长时间的个人体验和个案积累,才能独立从事专业的心理咨询工作。参加基础培训取得合格证书者,还不具备独立执业心理咨询的能力,但可以从事一些基础的心理服务工作或在专业咨询师的指导下做一些心理咨询的辅助工作。
学员在取得本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后,如果想继续专业成长并从业,可以参加一些心理咨询基本功训练课程,咨询方法和技术的专项课程,以及面向专业服务执业水平的实战训练。如果具备条件,建议学员寻求通过咨询心理学的学历教育和准学历教育来提高素质,实现专业和职业成长。
项目使用的培训教材暂时为基于2015版《心理咨询师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简编的培训资料,另有项目组织专家编写的《补充材料》。
2018下半年,心理所将组织专家编撰《心理咨询基础培训教程》专项教材。
不可以。项目为心理所组织专家策划,但招生和培训由合作机构自己组织。培训机构按照项目所设定的培训课时和培训内容来组织有质量的培训,并代学员报名参加心理所的考试,心理所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证书。
学员和培训机构发生经济和法律关系,和心理所继教学院没有直接联系。当然,心理所继教学院会为取证者提供证书查询服务和力所能及的执业支持服务,取证者未来也可以优先参与心理所组织的各类培训。
心理所继教学院网站上公布了参与本项目对接的培训机构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http://www.psych.ac.cn/jixujiaoyu/)右上方“通知公告”栏中以滚动新闻的方式呈现。学员可以由此进行核查招生培训单位是否在认可列表中。
培训方式可以面授也可以网络授课+面授,不能是纯网络授课方式,因为有些技能课,需要现场交互和体验。
项目要求164培训课时,可以多,不能少。培训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优势和学员的要求安排一些补充课程。完成项目安排的164课时学习,是学员可以参加心理所组织的统一综合考试的必要条件。
合作机构的培训课表和师资、学员材料,要提交心理所继教学院项目组备案,项目组会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学员调查核实执行情况。
心理咨询基础培训是普及性培训和入门性培训,目的在于普及心理学和心理健康知识。从其定位来讲,凡是有意愿学习了解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都可以学习,没有学历学位要求;但是,对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相关工作和职业发展的人员而言,还需要参加后续的进阶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必须有学历门槛。按照现有的《心理咨询师职业标准》,三级心理咨询师的报名条件是: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是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因此,培训机构可以自主设定培训招生条件;但如果学员想未来参加一些专项技能培训并被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认可从业资格,应具备最低的学历要求。就现阶段的标准来说,就是必须具备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是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课程单元练习:每个单元都要有课后练习,单元练习由心理所项目组统一提供题库,由培训机构批改和登记成绩。学员按规定课时完成全部单元培训,单元练习成绩全部合格,才能申请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由心理所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培训机构协助实施。初定每年考试两次,分别为5月份和11月份第三周的周六上午,考试时间3个小时。综合考试采取百分制,理论题约占35%,技能题约占65%,总分60分为合格线。2018 年上半年暂定于6月23号(周六)第一次试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将来条件成熟时过渡到机考。培训机构负责考场和考务,心理所继教学院项目组派员监督。
心理所将在考前一个月提供样卷,供学员熟悉题型。单元练习和综合考试成绩将录入学员档案,单元练习成绩单由培训机构盖章后发给学员,综合考试成绩单由心理所签发给考生。
考试费:综合考试费(300元)、考试通过者的证书费(60元)由培训机构代扣代缴,不参加考试者退回相应费用,考试未通过者退回证书费。考试未通过,3年内可重考,重考费100元。
考试由培训机构代学员集体报名,不接受学员个人报名。培训机构须为每位考生提交完整的《心理咨询基础培训综合考试报名表》和有对接机构盖章的单元练习成绩单(观摩演练课成绩后面要有教师签名)。
参照以往人社部心理咨询师考试的标准设置考场,考场由培训机构负责安排。考场适度集中,就近安排,心理所派员监督。对接机构在考试前两周将考场和考务安排报心理所继教学院备案。